提送及審核方式

一、 擬申請「110年度四健會社團推廣補助計畫」之單位,請依格式研提計畫。

二、 請計畫研提單位依格式用A4紙以直式列印計畫書(一式五份),以掛號於7月23日(五)前寄達本會辦理,並將計畫書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,逾期者將視同棄權。

三、 本會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,擇期召開計畫審查會議遴選優秀單位辦理。

四、 本計畫經審查後,若計畫需修改之單位,請於收到通知後一周內更正完成,並將更正計畫電子檔寄至本會承辦人信箱,錄取單位將以正式公文通知,並依核定公文辦理請款及計畫執行。